再硬汉的至冬人也不敢在这种天气冬泳,除非是急着上赶着见先皇。
所以他有些艰难地问:“您的朋友,也是非人类吗?”
“不,”夜鹭摇头,“他们是人。”
菲林斯:“……”
他果断收起了金枪鱼:“先生,在我们举办晚宴之前,恐怕要先进行打捞工作。”
“再晚一点,或许就要赶上您朋友们的葬礼了。”
夜鹭:“为什么?”
菲林斯急匆匆地往高处走,他得去拿救生工具:“先生,人类是很脆弱的,您能飞,他们能吗?”
“能啊。”夜鹭跟上他,“又死不了。”
“……”菲林斯沉默片刻。
“哈尔先生。”他喊道。
阴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脚边:“说。”
“拜托您去救一下这位先生的朋友们,如果我猜的没错,他们应该在东边的海域。”菲林斯伸出手,比了个数字,“事成之后,我给您打两天工。”
“行。”
哈尔消失了。
不到一分钟,他又回来了。
“用不着救。”他说。
菲林斯:?
夜鹭抱起手臂:“我就说用不着。”
“照这个点,他们应该到了。”他说。
随着话音落下,远处海面的浓雾出现了一个……不,三个身影。
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,被一只……粉色的鸡(?)抓着飞,那小东西个头不大,力气却不小,拼尽全力拖着男人贴着海面飞行。
而男人不只他一个,他的两条腿正一左一右被两个人抱着。
一个是带着胡狼帽子的深皮肤少年,另一个是黑斗篷包裹的紫发青年。
二人一手抱一条腿,三人形成了一个“众”字,在粉色小鸟的奋力扑扇下,以一个极快地速度划着海面“飞”了过来。
这场面太过震撼,菲林斯都失语片刻。
那三人一鸡落地了,粉色的小鸡翅膀一摊,趴在了白大褂的帽子上,口吐人言:“累死了,哥们儿!”
“辛苦了哥们儿。”男人心疼地把他抱在怀里,挼了挼。
“我就说游过来不靠谱吧?”随后,男人谴责地看向一高一矮两个同伴。
穿斗篷的那个沉思:“曾爷爷说得对,诺德卡莱的海水,真的和流泉之众的不一样。”
带胡狼帽子的那个说:“我坚持的久,我赢了。”
斗篷男:“我遇到了浮冰。”
“如果你像我一样用雷元素碎冰,就不会这么快输掉。”胡狼头说道。
“行了行了,你们俩都别争。”白大褂有着一头薄荷绿的头发,他头痛地揉了揉帽子,“最后还不是我和咔库库救了你们?是我赢了才对,未来两个月咔库库的零食都得你俩负责。”
斗篷男:“有道理。”
胡狼头:“也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