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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6章 完全体天后赫拉(第3页)

任何文明,无论什么形式,无论多么高级,「配偶」这一概念的存在,都是必然的。

就像忒弥斯所言天与地、阴与阳。

这是二元结构在秩序中的真实体现。

如今,忒弥斯只是借著这个机会,将「婚姻」这个早已实质存在的规矩,通过神王与天后的结合,彻底定下来,并使其神圣化罢了。

这定下的,是家庭存在的基础,更是审斯统治稳固的基石。

有了这明晰的规矩,确实更有利于宇宙的长远发展。

这条秩序,祂不止是不能反对,还要大力支持!

因为这确实是维护宇宙繁盛和维护的永恒统治所必须的。

这是——王权的代价。

即便婚姻法则已经诞生,但作为老谋深算的神王,宙斯根本不慌。

婚姻法则虽好,但真要施行起来,执行必然是要拥有极大弹性的。

因为,婚姻存在的必要性,其根本需求是为了秩序的稳固。

这就意味著,其必要性更多是建立在责任之上,并且绝不能与秩序存续构成冲突。」

「而在责任之外,有著凌驾于责任的生命本能,那便是—「爱与欲」。」

如果追求著爱与欲,却又坚守了责任,依然供养妻子、教导子女、维护家庭的稳定,不冲击秩序的稳固,那「婚姻」也只能默认。」

「若说婚姻因爱而存。」

但绝对忠贞的爱、至死不渝的爱,本就是宇宙罕见的至宝,根本强求不得。」

灵性总是飘忽不定,总是向往新鲜与美好,灵性更是因爱与欲同时存在方诞生。

若要求「因绝对排他的爱,方可存在婚姻」,那这条秩序自根本上便无法诞生。」

「因为那是反灵性的,是扼杀灵性的枷锁。」

「本身就会同「繁育」与「秩序稳固」有著根本矛盾。」

爱是爱,欲是欲,而婚姻————也只能是婚姻。

这三者,并不完全等同。」

对今天发生的一切,于宙斯而言,既是权谋,也是情趣,一切终究还是尽在掌握。

像那些神器的效果,宙斯并不在乎。

不过是不朽夫妻永恒生命中的一些情趣用品罢了。

只要想,那些所谓的至高神器,和破铜烂铁又能有什么区别?

无论是俄刻阿诺斯、克利俄斯,还是许珀里翁,这些高高在上的原初泰坦,难道还真的胆敢惹自己心情不悦吗?

也就现在的婚姻法则,让祂感觉有存在的必要。

但,婚姻法则又如何?

无论什么秩序,无论什么规矩,无论什么法则,神王宙斯遵守它们,它们才是秩序、

规矩、法则。

神王若是不喜欢,那一切不过是虚妄。

现在,一切就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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