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当年有人翻查过死者的下唇内侧——
如果当年有人用银针测过胃内容物——
会不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?
她退出这份档案,输入第二个案件编号。
2016年9月,死者张某,47岁,独居,醉酒后溺亡于家中浴缸。
鉴定结论:意外溺亡。
鉴定人:周建国。
流程和上一例一模一样。
江棠一个接一个地查。
第三例。
第四例。
第五例。
一直查到第七例,她的手指停住了。
2019年11月,死者赵某,50岁,独居——
死亡地点:淮阳市西城区建华路27号。
江棠认得这个地址。
那栋楼距离爷爷以前住的老房子,只隔了两条街。
她盯着屏幕上那行字,心跳快了一拍。
2019年11月。
爷爷是2019年12月去世的。
也就是说,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,爷爷还活着。
而且就在附近。
江棠点开详细记录。
死者赵建华,50岁,退休工人,独居。
死亡时间:11月14日晚22:00至次日凌晨2:00之间。
发现时间:11月15日上午9:00,邻居报警。
鉴定人:周建国。
结论:意外溺亡。
江棠把这个案件编号抄在笔记本上。
她合上笔记本,正准备关电脑,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轻响。
很轻。
像是什么东西碰到了墙。
江棠的手停在鼠标上。
资料整理间的门是开着的。
她侧耳听了两秒。
脚步声。
很轻,但能听出来是有人在走廊里走。
这个时间点,五楼应该没人。
江棠站起来走到门口,往走廊里看了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