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倒抗辩被告故意拖延,甚至怀疑被告方伪造物证?
因为从每一位证人的口中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复,包括从前后两次的录像、照片、检验报告对比:张远桥销毁的这批瓷器,和印尼人质押的那批瓷器没有任何的区别。
证人可以说谎,录像、照片都可以复制伪造,但检测报告呢?
并非没有误差,毕竟不是相同品牌、相同功能的仪器,数据多少会有些出入。但法官至少能判断得出来:无论是外观、成分、工艺、腐蚀痕迹,两者没有任何的区别。
但奇怪的是,不论是被告大律师,还是被告本人,依旧很镇定。
哦不————这么说不对:张远桥坐得笔直,眼中透著兴奋的光芒,给人一种很亢奋的感觉。
被告大律师更夸张:竟然在笑?
这样的一幕在法庭当中很少见,特别是在资深大律师的脸上,哪怕官司百分百的会赢,也会尽量矜持,很少会这么嚣张。
但如果代理律师是有仇的这三家中的两家,每一次,法官都会在胜方的脸上看到类似的表情。
不用猜,意思直白到让人想笑:仆街,你死定了。
果不然,被告大律师上来就放大招:「证人,你当时全程在场,见证了我的当事人整个的销毁过程:请问,被他销毁的这批瓷器,是否就是原告马拉威罗先生质押给永元担保公司,价值2亿5000万港币的那一批?」
证人是胡总,就是当天劝张远桥,能不能把这批瓷器低价转让给他的那位客人。
他当天确实在场,全程目睹,但你要问他:被砸掉的这一批,是不是马拉威罗质押给永元担保公司的那一批,他哪里知道?
不用原告律师使眼色,胡总当即摇头:「不能!」
「你是否了解双方签署质押、借款合同,并聘请专业检测公司检验质押物的所有过程?」
胡总又摇头:「不了解。」
他当时又不在场,这不是问道于盲?
被告律师很是干脆:「好,下一位。」
第二位是何友英聘请的鉴定师。
「证人,按照你的陈述:在我的当事人销毁瓷器之前,你对所有的瓷器进行过眼鉴,请问是受谁的委托?」
「马拉威罗先生。」
「你到场见证的目的,是不是被告销毁质押瓷器这件事?」
「是的。」
「那你能不能证明,被告销毁的这一批,就是原告当初质押的那一批?」
又来这一招?
鉴定师直接摇头:「不能。」
因为当初质押的时候,鉴定不是他做的。何友英再嚣张,也不可能把「东南亚陶瓷学会」和「牛津检测公司」的专家请到张远桥的发布会现场。
他敢这么做,就是明著告诉所有的人:印尼人和两家检测公司就是一伙的,这是给永元公司设的套。
「好,第三位————请问证人:我的当事人召开发布会,你是否全程在场?」
第三位是星报头条的记者,从头看到了尾,也从头拍到了尾。
他郑重点头:「是的!」
「你有无听到我的当事人亲口承认:被他销毁的这一批瓷器,就是马拉威罗先生质押给他的那一批海捞瓷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