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点打在玻璃上,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,像有人在用手指轻轻敲击着窗面。
壁炉里的火烧得更小了一些,只剩几块炭还在发着暗红色的光。
腊梅的香气在房间里弥漫着,清冽而幽远,像一首没有歌词的歌。
顾霆钧忽然开口了。
“沈静澜,你知道吗,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……活着还挺有意思的人。”
他说得很慢,每个字之间都有停顿,像是在一边说一边确认自己说的是对的。
他的声音很低,低到像是在自言自语,但在安静的偏厅里,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沈静澜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。
杯中的茶汤微微晃动了一下,然后又恢复了平静。
但他的手指——握着杯耳的那根食指——有一瞬间的僵硬。
“你才二十二岁,”
他说,声音比平时轻了一些,“说这种话太早了。”
“不早。”
顾霆钧靠在椅背上,目光从沈静澜的脸上移开,落在墙角那盆腊梅上。
他的眼神忽然变得很远,像是一个人忽然从眼前的场景里抽离了出去,回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、一个很早的时间。
“我从小在军营长大,”
他说,声音很平,没有诉苦的腔调,只是在陈述,“我爹的军营,从我有记忆开始,周围就是当兵的、打仗的、死人。”
他顿了一下。
“我哥死在战场上那年,我十五岁。”
沈静澜的呼吸停了零点几秒。
“他大我八岁,从小就是我的榜样。
他会骑马、会打枪、会领兵,什么都比我强。
我爹最喜欢他,所有人都觉得他将来会接班。”
顾霆钧的声音没有颤抖,表情也没有变化。
他只是在说,像在念一份战报。
“那年直奉战争,他带一个团去前线,中了埋伏。
尸体运回来的时候,我爹没让任何人看,直接下葬了。
但我偷偷去看了。”
他的目光从腊梅上收回来,落在沈静澜脸上。
“我认不出他。”
五个字。
说得很轻,轻到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。
沈静澜的手指在桌下攥紧了。
他不是没有见过死亡。
在剑桥的时候,他的一个同学在一战战场上失去了双腿,回国后自杀。
他读过很多关于战争的书,看过很多伤亡数字,知道战争是什么样子的。
但顾霆钧说的不是数字。
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,去认自己哥哥的尸体,认不出来。
“从那以后,”
顾霆钧的声音恢复了一些,但还是比平时低,“我就觉得,人活着没意思。